2017年广东教师产假如何规定

广东产假(政策规定与福利待遇)

1、产假政策规定 产假的休假期限: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广东省的女职工享受的产假休假期限为:普通产假为98天,多胞胎产假为128天,其中前15天为生育前休假,剩余时间为生育后休假。

2、法律分析:根据广东陪产假国家规定,生育奖励假增加50天,产假178天,最长可休208天。陪产假15天。

3、广东省产假文件规定说明:产假,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。

发布于 2024-02-01 03:48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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